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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印发《终身学习微证书建设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25-05-21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终身学习制度建设的相关精神以及《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年)》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创新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体系,推进学习者短期学习成果的有效认证与转换,满足社会成员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要求,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特制定了《终身学习微证书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满足学习者短期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需求,加强学分银行对学习成果的有效管理,创新开展学习成果认证,形成终身学习微证书(下称“微证书”)的建设运行机制,发挥微证书在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微证书是对学习者全生命周期中在特定领域、特定技能或知识模块上所取得的学习成果的证明。微证书聚焦于短期、特定的学习目标,反映学习者在该领域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微证书建设应当遵循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应用驱动、开放共享,多样发展、动态优化的原则。

(四)微证书旨在为学习者提供“可查询、可追溯、可认证、可应用”的数字化成果证明,赋能职业跃迁与终身成长,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互认衔接,助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微证书建设的相关主体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提升微证书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 微证书建设要求

(六)学习目标明确。微证书应与行业需求、职业发展或个人能力提升紧密相关,学习目标应明确学习者在完成学习后能够掌握的知识要点、具备的技能水平以及展现的能力素养等。

(七)学习内容完整。学习内容模块应依据学习者的知识水平和学习需求合理设计,确保学习内容能完整涵盖实现学习目标所需的特定知识、技能和能力。

(八)学习时长合理。学时数应根据学习者完整掌握某一特定领域的知识、技能或能力所需的时长科学合理设置,总学习时长不低于24个学时。

(九)学习评价科学。学习评价应有具体明确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综合运用日常作业、测验、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权重分配合理,科学反映学习者对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

(十)项目动态优化。微证书项目要紧跟行业发展动态和技术革新步伐,相关建设单位要定期评估微证书项目学习内容,实现对微证书项目的优化与改进。

第三章 微证书申报与认定

(十一)提出申报。拟承担微证书项目建设的单位向所在地的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分部或分中心提交申报书,内容包括微证书项目名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长、师资要求、评价标准等。

(十二)评估认定。分部、分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对微证书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与认定。

(十三)备案公布。管理中心对通过认定的微证书项目统一纳入浙江省终身学习微证书名录,并连同微证书标准向社会公布,定期根据需求进行更新。

第四章 微证书管理与应用

(十四)证书信息。微证书信息应包含证书名称、学习者身份信息、学习时长、考核成绩、证书编号、成果来源机构等关键信息。

(十五)证书颁发。学习者通过微证书考核后,相关教育机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将学习成果存入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为学习者颁发微证书,学习者可通过学分银行平台查询下载。微证书可在学分银行官网查询核验。

(十六)证书应用。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微证书社会认可度,积极探索微证书在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转换,推动微证书在求职招聘、人才评定等领域的应用。

(十七)监督反馈。管理中心建立终身学习微证书的监督与反馈机制,持续提升微证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附则

(十八)本规范由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来源: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