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 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电大教务字〔2016〕48号
关于印发《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
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级(直管县)电大,省电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电大开放教育省管课程的管理,促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与其他高等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转换,推进我省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建设,省校研究制定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省校教务处。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2月9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省管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我省各类学习者参加开放教育学习的需要,促进开放教育与其它高等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转换,推动我省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建设,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开放教育专科(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助力计划”)、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由省级电大负责的课程(包括“统设选修”和“非统设”课程);以及由国家开放大学下放给省级电大负责管理的统开课程(包括“统设必修”和“统设选修”课程)。
二、原则
(一)认定为免修免考的课程,其学历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的专业规则中对于该课程的相关要求。
(二)各专业规则中规定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三)经审核允许进行免修免考的省管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专业规则中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记录为替代课程成绩。
三、条件与比例
(一)条件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并参加开放教育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专业规则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单科结业证书的课程(6年有效);
(2)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专业规则中的省管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修免考专业规则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参加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高职教育、“三二”连读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校、高校网络学院学历教育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8年有效),可替换开放教育相应的省管课程。
4.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15年有效),允许免修免考省管公共基础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5.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三二”连读教育学生参加开放教育学习者,可免修免考专业规则中相应的通识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6.本科(专科起点)学生补修课程免修免考的认定,按照学生“原所学专业”所属学科(大类)、学科门类与本科修读专业所属学科(大类)、学科门类进行匹配,若两者一致,学生就不必再学习补修课程,成绩记录为“免考”。
7.学生取得非学历教育相关证书后,可根据专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省管课程免修免考。
8.国家开放大学“助力计划”试点专业证书替代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参照国开证书教育和学分积累、认证与转换试点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例
1.通过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可申请免修免考,免修免考的学分比例不限。
2.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单科结业证书的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考,累计学分不得超过相应专业毕业总学分(不包括综合实践学分)的40%。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校、高校网络学院学历教育机构组织的相关课程考核,可申请免修免考,累计学分不得超过相应专业毕业总学分(不包括综合实践学分)的50%。
4.学生可将在省校学分银行积累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或非学历教育证书转换为开放教育省管课程学分,最高转换学分不得超过相应专业毕业总学分(不包括综合实践学分)的50%。
四、办理程序
1.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教学点提出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点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等材料汇总后,提交所在市(直管县)级电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名册(见附件1)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配套上报省校教务处审核。
3.省校教务处在收到免修免考相关申请材料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在审核结束后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有关市(直管县)级电大。
五、相关要求
1.各级管理人员应熟悉免修免考管理办法,同时将有关要求告知学生。
2.省校对于开放教育各专业免修免考学生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不变,各市、县电大应减免相应课程的书本费、考试费和面授辅导费等费用,并做好以上相关课程学分的管理工作。
3.各市(直管县)级电大应保存好省校审核的名册,学生应注意保存证书原件,以备省校不定期的抽查。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则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省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课程免修免考情况统计表
2.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2月8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6年12月11日印发
校对:于倩
附件1: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管课程免修免考情况统计表
市(直管县)级电大(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免考课程 |
免考原因 |
证书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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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市校留存,另一份报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学分银行研究中心。
市(直管县)级电大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2: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省管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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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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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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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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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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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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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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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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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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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修课程(证书) 名称 |
层次 (等级) |
学分 |
要求免修免考 课程名称 |
层次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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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清单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送审材料前打(√)或续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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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经办人填写)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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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审定意见及审定结论 |
审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注:凡与本校所开设课程名称相同的不需填写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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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 审核 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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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